祝贺您的孩子成为合肥五中的学生!我们将为学生的成长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我校学生可选择住校或走读,但由于目前我校宿舍床位有限,因此需要住校的学生必须提出申请,符合住校条件的经学校批准方可办理住校手续。
原则上有以下情况学校不提供住宿:
(1)有心脏病史、传染病、严重哮喘史、癫痫病、梦游症、癔症、精神性疾病、心理疾病等不适合住校的疾病。
(2)户籍地址在合肥市以外但家庭在学校划定区域以内有住房的学生。
(3)户籍地址在以合肥五中(长江路校区)为中心的学校划定地理区域以内。(学校划定区域见本页反面标识图,学生及家长也可登录
四、材料清单
五、审批原则
坚持由远到近的原则,坚持家庭特殊条件困难优先的原则。坚持两个一致的原则(即,学生户籍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实际居住;学生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
六、注意事项
经学校审批通过的首批住宿生名单,将在8月27日公布在校园网,敬请各位家长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