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二
选调岗位及选调条件
资格、荣誉称号认定时间为报名截止日
本次共选调中学优秀数学教师2名、语文老师1名、英语老师2、物理教师1名。(庐阳区管理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一)基本条件
01
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奉献精神,在编在岗且近三年考核合格以上。
02
选调中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03
年龄40周岁以下,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04
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1号)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号)规定。
(二)资质条件
选调的学科优秀人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且获奖学科和参加选调学科一致:
01
省级中小学特级教师。
02
省级教坛新星。
03
地市级教坛新星或学科带头人。
04
地市级以上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
05
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同时具备县区级教坛新星资格或者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01
庐阳区管理的在编教师;
02
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03
已参加年庐阳区公开选聘且在录用公示后放弃岗位的人员;
04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05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06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纪*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合肥市庐阳区桐城路号,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办公室
邮编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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