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府,省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省委、省*府《关于推进“三重一创”建设的实施意见》,省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第四批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名单,现予以公布。
各市*府要以培育壮大本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目标,按照《安徽省人民*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重大新兴产业工程、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建设的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充实执行力量,实施好规划建设、项目管理、团队建设、监督考核、协调服务等任务。各县(市、区)和产业园区是推进主体,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推进建设和跟踪服务,落实相关建设条件,推动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承担单位完成建设方案中的既定目标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规定对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建设予以补助资金支持,加强监督管理和协调指导。附件:
1.第四批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名单
2.第四批省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名单
年3月13日附件1第四批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名单(8个)
(认定时间:年3月)
附件2
第四批省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名单(16个)
(认定时间:年3月)
*策支持支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
补助研发生产设备投入。对重大新兴产业工程研发、生产设备购置进行补助,补助比例为设备购置金额的10%,补助最高可达万元;对重大新兴产业试验工程,补助最高可达万元。
支持重大新兴产业专项
补助研发试制投入。对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研制费用进行补助,补助比例为年度产品研发、样机试制和检验检测费用的50%,连续补助不超过3年,累计最高可达万元。资金补助到市,由市与专项承担单位签订资金使用协议并进行监管。
同时,加大对皖北六市、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的支持,对上述区域符合条件的项目,奖补资金补助金额上浮20%。
本期编辑:江婷
来源: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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