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年6、7月份以来,魏某伙同丁某某谎称可以办理公租房,向办理公租房的被害人收取元至0元不等的申请费。收取费用后,魏某伪造通过审核及选房的短信,冒充亳州市谯城区住建局名义发送给被害人,让被害人认为其办理公租房已通过审核。后魏某和丁某某分多批安排被害人选取申请公租房房号,在被害人签字后将选房单收回。
之后二人伪造亳州市谯城区住建局等部门的公租房预分配通知单、合同书,并让被害人签字后收回,并以交房前需交物业费为由,向被害人每户收取元至元物业费。
被害人交纳物业费后,魏某、丁某某采取租赁公租房及找开锁公司换公租房门锁的方式,将公租房钥匙交给被害人安排被害人入住,让被害人相信房子已经办下来。
公租房只有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三类人群可以申请,而且只能是在安徽*务服务网申请办理,千万不要相信“特殊办理渠道”。
完
来源:亳州中院编辑:夏家敏●合肥最新*法干部人事任免!●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4万套住房有了“户口”!百姓的“老大难”被解决后……●滁州通报:阳性鸡腿,不是在安徽污染!文章好看就点这里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