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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1/30 1:17:00

昨日,安徽省*府发布《安徽省人民*府工作规则》。《工作规则》规定,省*府领导同志不为部门和市、县的会议活动等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作序。

接受公众和舆论监督

根据《工作规则》,省*府实行省长负责制,省长领导省*府的工作,副省长协助省长工作。

《工作规则》明确,省*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省*府及各部门制定的*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布。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和省*府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均应通过*府网站、*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方式,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

省*府及各部门要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认真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及时依法处理和改进工作。重大问题要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工作会议要减少数量

根据要求,省*府及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要减少数量,控制规模和时间,严格审批。

全省性工作会议实行计划管理,并应尽可能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召开,除少数重要会议及视频会议外,省*府召开的工作会议原则上只开到市级。以部门名义召开的全省性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不邀请市、县(市、区)*府负责人出席。未经批准,省*府领导同志不出席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

同时,对省*府及省*府办公厅发文实行计划管理,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发文规格和文件篇幅。属部门职权范围内事务、应由部门自行发文或联合发文的,不以省*府或省*府办公厅名义发文;凡法律、法规、规章已作出明确规定、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分工方案原则上应与文件合并印发,不单独发文,每个部门原则上只向省*府报送1种简报。没有实质内容的、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不为市县会议发贺信

在工作纪律方面,省*府组成人员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省长离皖,应事先向*中央、国务院报告,同时报省委;副省长、秘书长离皖和因私离肥,应事先向省长报告,由省*府办公厅按规定报备、通报。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离肥,应事先向省*府分管领导同志报告,并向省*府办公厅报备,由省*府办公厅汇总后,向省*府领导报告。

此外,各地、各部门邀请省*府领导同志参加公务活动,一般应至少提前一周向省*府报送请示,由省*府办公厅统一办理;不得直接向省*府领导同志发出邀请。

《工作规则》还提出,省*府领导同志不为部门和市、县的会议活动等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作序,因特殊需要发贺信、贺电和题词等,一般不公开发表。省*府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活动、考察调研等的新闻报道和外事活动安排,按有关规定办理。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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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府组织法》和《国务院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二、省*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和加强*的全面领导,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在省委的领导下,全面正确履行*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府、创新*府、廉洁*府和服务型*府。

三、省*府工作的准则是,执*为民,依法行*,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务实清廉。

第二章 组成人员职责

四、省*府组成人员要牢固树立*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职责,为民务实,严守纪律,勤勉廉洁。

五、省*府实行省长负责制。省长领导省*府的工作。副省长协助省长工作。

六、省长召集和主持省*府全体会议和省*府常务会议。省*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省*府全体会议或省*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七、副省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省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省*府进行外事活动。

八、秘书长在省长领导下,负责处理省*府的日常工作。

九、省长出国访问、脱产期间,受省长委托,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省长代行省长职务。

十、各厅、各委员会(办公室)实行厅长、主任负责制,由其领导本部门的工作。

省*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顾全大局,协调配合,切实维护团结统一、*令畅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府各项工作部署。

第三章 全面正确履行*府职能

十一、省*府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深化简*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提高*府效能,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十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策措施,加强经济发展趋势研判,主要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手段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十三、依法严格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综合执法体系,规范市场执法,规范行*裁量权,维护市场的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十四、加强社会管理制度和能力建设,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应急管理体系、社区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维护国家安全。

十五、更加注重公共服务,完善公共*策,健全*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十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构建*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绿色发展,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

十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3+2”清单制度建设,营造“四最”营商环境,强力推进“互联网+*务服务”,建成全省一体化网上*务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让企业和群众到*府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第四章 坚持依法行*

十八、省*府及各部门要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府,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责任。

十九、省*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法规议案,制定、修改或废止*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行*措施。

提请省*府讨论的法规草案和审议的*府规章草案由承担*府法制工作的机构审查或组织起草,*府规章的解释工作由承担*府法制工作的机构承办。

二十、省*府要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不断提高*府立法质量。起草法规草案、制定*府规章,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及时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充分反映人民意愿,使所确立的制度能够切实解决问题,备而不繁,简明易行。

完善*府立法工作机制,扩大公众参与,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所有*府规章的草案都要公开征求意见。加强立法协调,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应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对经协调仍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问题,承担*府法制工作的机构要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倾向性意见,及时报请省*府决定。

省*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依法向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府规章实施后要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完善。

二十一、省*府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要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省*府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

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要充分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并由省*府制定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或由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范性文件。其中,涉及公众权益、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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