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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公开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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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成立年1月,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开发区城市管理“大管家”,主要承担开发区委托的市*道路、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和应急保障等城市管理事务性工作,以及安置小区等民生项目的物业管理,菜市场等公益性资产的运营管理。公司内设“3部1办4中心2分(子)公司”,即:*群部、综合部、财务部、安委办、市*园林中心、排水管理中心、商业运营中心、物业服务中心,空港分公司和合肥香怡市*园林建设有限公司。资产总额约4亿元。因业务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绿化管理等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12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详情见附件1。

四、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行为;

2、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应届毕业生岗位:年龄在25周岁以下(年7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28周岁(年7月1日之后出生);其中对年应届生暂时未能取得毕业证的考生凭就业生推荐表(原件)报名。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年、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历届生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7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年7月1日之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纪*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档案审查、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本次采用网络报名,应聘者登陆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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