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人〔〕52号
合肥市人民*府关于陆昌云等同志
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府,市*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陆昌云同志任市教育局副局长;
潘守银同志任市工商行*管理局副局长(保留原职级待遇),免去其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朱卫国同志任市水务局调研员,免去其市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钟正雨同志任市工商行*管理局调研员,免去其市工商行*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章晓虎同志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调研员,免去其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刘冰同志任市财*监督检查局局长;
免去姚宏同志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金生同志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工委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张荣安同志市公安局巢湖水上分局*委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胡升明同志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
特此通知。
合肥市人民*府
年12月21日
主办:合肥市人民*府办公厅
协办:安徽新媒体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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