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公益爱心新华都股权激励遭质疑
信息77天后披露
因母公司总裁唐骏“学历门”事件而广受关注的新华都(),再次出现在风口浪尖。1月21日,新华都公告称,由于财*部驻厦门市财*监察专员办事处在对其进行检查后认定,其200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存在11项问题,经公司初步测算,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3万元,占比高达10.82%。同时,新华都还需补缴营业税金及附加42291.37元,销项税235776.3元,企业所得税499697.42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833392.63元。根据公告,2010年11月5日,财*部驻厦门市财*监察专员办事处就向新华都出具了200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通知,但新华都却在77天后才予以披露。而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值得关注的是,在财*部厦门专员办出具通知后的2010年11月25日至27日,新华都先后召开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而其2011年、2012年和2013年的3个行权期的年度财务业绩考核目标,均以2009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为基准核定增长率指标。“新华都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证监会审核无异议,不会再做调整。”1月24日,新华都董事兼董秘龚严冰对本报说。可是,如此一来,新华都的首期股权激励行权门槛却得以借机降低,财*部的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反而使新华都股权激励对象实现“坏事变好事”可起诉“延迟披露”对于新华都为何延迟披露财*部厦门专员办出具的200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通知,龚严冰之前给出的说法是涉及到很多具体的流程和细节,“财*部驻各地专员办对上市公司进行检查很普遍,很多公司也是在之后的两三个月进行公告的。公告显示,财*部厦门专员办检查组于2010年6月17日至8月25日,对新华都200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并延伸检查了本公司下属9家子公司,部分重大事项追溯至以前年度。但存在类似情况的新嘉联()公告表明,2010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财*部浙江专员办检查组对新嘉联200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公司于2011年1月4日收到了财*部浙江专员办的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而新嘉联在1月6日就已公告。另一种情况则是,2008年7月4日至9月26日,财*部海南专员办对华闻传媒()2007年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并于当年10月31日出具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2009年3月3日,华闻传媒发布公告称,公司已对财*部海南专员办提出的2007年及2007年以前年度有关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在编制2008年度比较报表时,已采用追溯重述法对该事项进行了会计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证券法律规定,在证券发行或者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的行为。2010年10月29日,投资者据此提起诉讼,同年11月1日,海口市中级法院正式受理股民诉华闻传媒证券虚假陈述赔偿案件。而在前不久,因2006年虚计收入650万元及隐瞒大股东占用资金7717万元被财*部处罚的华盛达(已更名刚泰控股,),49名提起诉讼的股民在杭州市中级法院的调解下,共获得289万元赔偿。这是第一起因财*部行*处罚而起诉虚假陈述的民事赔偿案。新华都是否遭遇类似诉讼,目前尚无法预料,但如果不是财*部厦门专员办的检查,新华都被人为注水10.82%的业绩,无疑很难浮出水面。形成对比的是,新华都在2009年度存在固定资产核算反映不实、收入核算反映不实、成本核算反映不实、漏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11项会计信息问题,而其董监高及其亲属却在业绩虚增后的2010年1月5日以来,先后进行25起减持85.95万股,累计减持金额为2320.43万元。股权激励诱惑“新华都延迟披露财*部厦门专员办的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可能出于股权激励的考虑,因为这对以管理层为首的新华都股权激励对象有利。”一位市场人士认为。之前的公开资料显示,新华都2008年、200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446.74万元和6868.59万元。但扣除被查出虚增的742.85万元,其2009年净利润为6125.74万元和同比增长由6.54%变为下降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