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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6/30 18:18:00
“11月23日,为进一步加强公租房依法管理,合肥市日前正式出台市本级财*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严控新建的成套公租房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内,明确承租人签订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最高不超过3年。

背景:公租房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内容之一,主要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住房难问题。根据合肥市出台的市本级财*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该市的市级公租房房源可以通过新建、改建、收购和在市场上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但对新建的成套公租房设定“红线”,即新建的成套公租房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另据办法规定,承租人签订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合同期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续租。

阅读延伸

关于公租房的那点问题

在合肥,哪些人员可申请公租房?有什么样的限制条件?根据《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户籍)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有稳定收入的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公租房。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户籍)家庭申请公租房:需要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口,并在合肥居住;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本市当年公布的保障条件;申请人与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

根据其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同,分为最低收入、低收入、较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4类,均可申请公租房。调整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收入线为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元/年、元/月;城镇低收入家庭生活标准线为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元/年、元/月;城镇较低收入家庭生活保障标准线为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元/年、元/月;城镇中等偏下收入生活保障标准线为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元/年、元/月,其他准入条件不变。

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租房:则需要具有本市市区户籍或居住1年以上;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五年;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者人事部门的证明,并正常缴存社会保险;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年满18周岁;持有就业地居住证;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在就业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8个月以上;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

有10万元以上汽车,不能住公租房

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住上公租房,分别是:在合肥已享受房屋征收等货币安置补偿*策5年内的;户籍系以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方式迁入合肥的;拥有两辆及以上汽车的,或者拥有购置价在10万元以上的中高档汽车的;有经营性用房的;正在享受住房保障*策的;市*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法规定,合肥市住房保障行*主管部门结合公共租赁住房的筹集情况,按照抽签、摇号或其他公平、公正的方式对在规定时限内登记的申请户进行排序,并建立轮候名册。同时,公租房实行公开配租,户籍家庭原则上公开摇号安排成套租房,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原则上安排宿舍类公租房,成套住房有剩余的,按照企业需求,可灵活摇号分配供应。

在综合考虑房屋的建设、装修和管理成本的基础上,按低于同类、同地段市场租金水平,制定不同地段、不同标准租金。对于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分类保障,差别租金。承租人可依照规定,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支付租金。承租人不得擅自对公租房进行二次装修,不得改变公租房原有内部结构和使用功能。

办法规定,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欺骗取得公租房,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闲置或者违规转租、出借公租房的,依法追缴其非法收入,5年内不得享受申请保障房资格。

对于公租房的租赁期间,《暂行办法》中明确:户籍家庭因为收入和住房可能发生变化和差别化租金制度,将实行年度审核制度,合同一年一签。对于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以不高于3年为一个租赁期限,期满符合条件的,可以续签。

承租人可以依照规定,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支付租金。

此前,合肥市市长张庆*曾提出建议:对于公租房的租赁者,租住一定年限之后可以购买该房屋,并且以房屋成本价购入,还可以尝试让购房者初期只购50%产权,等经济条件好一点,再购另外50%产权。“这样将建立一个良性的可持续的模式,对合肥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也有好处。”张庆*表示,这样操作也可以让合肥“新市民”逐步拥有自己的住房,对于他们扎根合肥很有吸引力。

凤凰安徽

综合安徽日报安徽商报等

编辑/冯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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