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务直通车来信咨询合肥房产新八条发布,随迁子女租房入学对房东学位有无影响?
对此,合肥高新区管委会回复,经区社会事业局核实,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由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占用所租房产学位。
(图片截自信箱)
02合肥市区存量住宅用地曝光个项目超亩未动工近日,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合肥市存量住宅用地信息,截止年3月底,合肥市区个项目存量住宅用地达亩,其中未动工土地面积约亩,已动工未竣工土地面积约亩,其中未销售房屋土地面积亩。
03寿春路道路工程征收补偿方案公布可选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近日,庐阳区人民*府发布《寿春路(阜南路-胜利路)道路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收范围为寿春路(阜南路-胜利路)道路工程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其附属物及构筑物。对征收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实行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方式,每户只可选择一种补偿方式。
产权调换安置:按照套内建筑面积“征一补一”,应安置套内建面确定后,根据产权调换房屋实际公摊系数计算产权调换建筑面积。另每户可增购不超过15平方米建筑面积,增购价格按照元/㎡执行。
货币补偿安置: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产权调换建筑面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区域类似普通商品房评估价+*策性增购建筑面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区域类似普通商品房估价-建筑安装成本价)。其中,产权调换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不超过30%公摊系数)。
04贵阳住房公积金新*策!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不低于40%4月15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启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三级响应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近年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持续超过95%以上,住房公积金流动性已严重不足。为进一步防范化解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平稳运行,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根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筑公积金通字〔〕55号)规定,结合当前贵阳市实际,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实施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三级响应措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计算公式调整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职工(夫妻)月缴存基数×12×还贷能力系数(30%)×贷款年限+贷款职工(夫妻)缴存余额×5。
二、调整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策。职工家庭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在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且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三、暂停受理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四、控制“商转公”贷款规模。年“商转公”贷款受理规模控制在5亿元以内。
五、本通知自4月15日起执行。职工属以下情形,可按原*策执行:
(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已于4月15日(含)前签订购房合同(以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表或商品房现售合同备案登记表中的签约时间为准),并在5月31日(含)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
(二)购买存量房,已于4月15日(含)前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并在5月31日(含)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
(三)4月15日(含)前已申请“商转公”贷款的。
铁路职工购买铁路沿线住房的参照执行。
六、本通知由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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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截自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05河南银保监局发布通知严厉打击“零首付”“首付贷”4月13日,河南银保监局发布关于印发《推动辖内股份制银行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据了解,在坚守风险底线,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方面,《通知》提到,大力防范重点领域风险。
包括严格落实房地产金融监管*策,控制房地产贷款增速,确保房地产贷款集中度保持合理水平。加强全口径管理,将通过同业投资、理财投资、委托贷款等渠道流入房地产领域的资金统一纳入监测范围,防止监管套利。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零首付”、“首付贷”等行为,严防各类资金变相或绕道流入房地产市场。
合规开展银*合作业务,配合做好地方*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对存量业务,对照河南省财*厅提供的*府隐性债务清单,明确偿付主体和损失分担,厘清各方责任,稳妥处置化解;对新增业务,审慎合规授信,规范支持地方*府债券发行,按照市场化原则保障合理融资需求。
(图片截自河南银保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