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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5/25 13:18:00

非常有幸,近日,我和执行中队许磊队长参加了对*务服务热线话务员的培训活动,通过与话务员的交流以及我在日常工作与投诉人的接触,我深深感受到,除了少部份当事人是不知诉求渠道和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外,绝大多数当事人把平台当作了解决问题的依靠,当作发泄平台,甚至把它当作无理取闹的一个工具。

不能如实反映问题

一些市民为了引起领导或相关部门对其反映问题的重视,故意夸大投诉内容,甚至黑白颠倒,提出种种臆测:某某执行干警收了对方的好处,某某执行干警是对方的什么亲朋好友......,曾有一位信访人告诉我说执行员老顾是他案件被执行人弟弟的战友的朋友,然后要求更换承办人。从他绕了几圈的关系叙述中,至今我都没搞明白执行员与被执行人之间是什么关系,我告诉他让其提供老顾不作为或违规违纪等相关证据,查明属实的话可以更换承办人。但他只一句话,我是老百姓,不知道什么叫提供证据,我只知道老顾向着对方,于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拨打投诉热线。

投诉成本低、便捷

一个电话,几分钟的叙述,便把自己所有的不满“发泄”出去,然后便启动法院种种回复程序。在回复一位信访人时,他曾明确地对我说,反正打电话又不要钱(在培训中提到这个问题时,得到的答复是,拨打此电话是要钱的,不是报警电话),一天一个电话打着玩呗,直到我满意为止。或者把原本与执行员面谈就能得到答复或解决的问题也推到这个平台上。一个当事人每次信访就是为了问执行员问题,虽然前两次已告知其可直接到大厅询问执行员,但她依旧执着地要打投诉电话,把我当成中间的传话筒。在给其第三次回复时,我问她为何把简单的事搞得如此复杂,结果她便十分恼火地说:你不就是干这个工作的吗?就你们上班,我不上班呀?我哪有时间去你们大厅面谈呀?

讨要“说法”

简言之就是问他申请执行的钱何时能拿到。问他对方是否有财产可供执行,他便列了一长串“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只要看到是与被执行人有关的财产,都认为是被执行人的,“被执行人家有房有车,闺女儿子都上班......”,我再问,房子车子是否在被执行人名下,他便回答,“他就住在那里,房子还能不是他的吗?”,“车子也是他天天开的,还能不是他的吗?”在我告诉他经过我们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车无房时,便会激起他的愤怒,“明明天天就回那个家,明明他天天进出就开那辆车,你们都说不是他的,那还让我提供什么证据呀,你们这不是向着对方是什么?照你们这么说,我这状是白告了?我这钱就成死钱了?那还要你们法院干什么?”一连串的炮轰后,如果我再继续解释,得到的便是警告:“你姓什么叫什么,我连你一起告”。

结语

所有当事人的心情我都能理解,但我只想对大家说声,理性地对待自己的案件,实如反映问题,积极地配合法院提供财产线索,这才是使自己权利得到实现的最明智地做法。

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是你应尽的义务,不要一味地认为,案件申请到法院了,就是法院的事,与你没有任务关系了,甚至还以为像电影电视里看到的那样,认为只要法院想找一个人,只要对其进行定位,便可查找到他的下落,目前法院没有对人定位的这一功能。法院也不是保险公司,不是说你的案件申请到法院后,就一定有你想要的结果,就一定能执行到位,经营的风险、社会的风险都应该由你自己承担,而不应该由法院为你买单。所以说案件能否执行到位,不是我们执行干警下了多大功夫,而是对方是否有财产可供执行,你既申请至法院执行,就应该相信法院将为实现你的权力而全力以赴,但如果对方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了,就不应该把这“倒霉”结果迁怒于法院,迁怒于执行员身上,一次次不理性的投诉,只能牵扯执行员更多的精力去一次次回复,于已无利。

当然如果我们执行中确实存违法乱纪行为,我也不建议你们拨打这个电话,而是将电话直接拨到纪委!

(责任编辑: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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