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门诊慢性病续办要怎么申请办理啊?
别着急,现在就来告诉你!
目前需要续办门诊慢性病有两种情况情况一有期限的慢性病种即将到期,需要申请续办的。根据《合肥市慢性病门诊管理暂行办法》(合医保发〔〕19号)文件规定,待遇享受期满确需继续门诊治疗的,应在待遇享受期满前1个月,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初治时病历、近1年来连续治疗病历和相关检查报告等材料。
情况二如果门诊慢性病一个完整自然年度内没有使用,次年会被停止待遇。根据《合肥市慢性病门诊管理暂行办法》(合医保发〔〕19号)文件规定,对12个月内未进行慢性病门诊治疗或待遇享受期满未申请鉴定的,慢性病门诊待遇自动取消。如果确需门诊用药的,重新按照鉴定标准提供与申请病种相关的门诊病历、出院记录(或疾病诊断证明)、与鉴定标准相对应的检查报告单和药品发票单据等材料。
续办方式方式一有期限病种待遇到期前一个月内,通过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续办申请。
办理地点:*务区*务环路8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三楼
方式二有期限病种待遇到期后或者被取消门诊慢性病待遇的人员,可以通过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申报。
办理地点:*务区*务环路8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三楼。
也可以通过“合肥医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