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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3/10 3:32:00

拍卖标的

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合肥裕隆农机大市场A1-3幢室建筑面积:73.22平方米起拍价:.4元,保证金:元(一)房地产类项目拍卖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定于年01月20日10时至年01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合肥裕隆农机大市场A1-3幢室(不动产权证书号:肥东),建筑面积:73.22平方米,所在楼层/总楼层:1-2/2,房屋用途:商办,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

网络询价(评估价):元,起拍价:.4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提示: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淘宝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竞买不成的保证金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参与竞价前请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等文件,法院举报监督-/。

三、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产权登记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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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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