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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简*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效能及便民利民服务水平,自年12月3日起,信息完整且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有效的缴存职工,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转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供《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转单位账户的提取业务不变!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年11月30日
往期回顾
1、关于调整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道德讲堂活动
3、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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